一、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校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区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二、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各班班主任、后勤处的相关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迅速送医务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处理;
2、由校区应急领导小组就事态的发展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3、后勤处做好所有食物样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校领导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后勤处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校领导;
6、后勤处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校区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同时应详细、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2、校区对事故调查后认为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和派出所取得联系,由派出所协助调查处理;
3、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校区应及时向教育局以及上级部门报告;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校区和受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书面请求教育局进行调解;
5、经教育局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签订调解协议,如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6、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区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局。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校区教职员工组织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四)、校区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校区其他突发事件,值班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校区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区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3、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区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
4、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5、突发事件处理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